关于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0-09-21 10:02:50  出处:  点击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次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办公室—-信息楼305室(蚌埠市燕山路1611号,蚌埠市区乘103、104、138路到省一轻校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大学要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52-4127853       监督电话:0552-4125860

教育厅电话:0551-62831805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测分数

综合分数

笔试总成绩

3000081
 
 

2134300702401

91

74

165

2134300702330

82.5

82

164.5

2134300702329

66.5

89

155.5

3000082
 
 
 
 

2134300702406

90

91

181

2134300702409

82.5

83.5

166

2134300702411

63.5

97

160.5

2134300702413

70.5

86

156.5

2134300702403

66.5

85

151.5

3000083

3134301101608

107

104.5

211.5

3134301101609

78.5

90

168.5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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